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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11月19日电(记者王炤坤、邹伟)“过去发愁吃不饱饭,如今发愁粮往哪里放!”孙炳新站在丰收的麦仓前笑着说。
53岁的孙炳新是山西闻喜县南郭村村民。30年前,他领山西之先,与农民签订“秘密合同”,发起包产到户改革。
“不准泄密”的合同
为了能填饱肚子,孙炳新从15岁起以照顾亲人名义在河南平顶山市打工。“当时不允许,村里一次次要我回来。”1977年底,他回到村里,当时23岁。
社员们认为孙炳新头脑活泛、见过世面,将他选为第三生产队的队长。“当上了这个‘官’,没一点高兴劲儿,天天发愁怎么才能完成生产任务,还要让全队的人都吃饱肚子。”
孙炳新想了一冬天,在1978年的春耕时找到了办法。“春耕时我把活儿分开,包到每个人,先干完就先回家,没想到每个人都很积极。”
一个大胆的构想在孙炳新的脑中成型:把棉花承包给几户村民管理,每亩上交120斤皮棉,剩下的归个人。
“我把这个想法跟社员们一说,大家都说好。”
有人怕孙炳新说话不算数,纷纷要求签合同:队里保证提供水、电、种子和化肥,并安排必要的帮干农户,在交够了规定的皮棉数后,就可记相应数量的工分,超产的皮棉都归农户。
每一份合同里,都有一句最关键的话:“不准泄密!”同样出于保密的考虑,这些本该人手一份的合同,起初全部交给孙炳新保管。
这份合同的落款日期是1978年3月。
“打死也不能承认!”
1978年秋天,19户社员承包地棉田总产8000多斤,比上年翻了一番还多,让承包者都吓了一跳。
在交够了规定的产量以后,地里的棉花秆仍有不少未摘干净的棉花和棉桃。真的要把这么多超产棉拿回家,谁也没这个胆。
“我们最后商量,把棉花秆说成是秸秆,拿回家当柴烧的。有几户棉田就在公路边,不敢直接拿回家,就由队里收了再折算成钱,每户发了80块,这些人乐翻了天。”
没有不透风的墙,三队社员把带着棉桃的棉花秆拿回家的事,还是让其他人知道了。“到这时,我才知道包产到户是要坐牢的,就下定决心打死也不能承认!”
大队革委会主任找孙炳新核实此事,孙炳新咬牙不承认,还和主任大吵了一架。这样,尽管分棉花的事不再是秘密,但签合同的事,革委会一直蒙在鼓里。到了12月份,在公社的“三干会议”上,这位革委会主任透露了三队社员把带着棉桃的棉花秆拿回了家的事。
“公社反复让我写检查,我写了好几次都不过关,最后被交给了公安,天天不让我睡觉,做我的思想工作,要我交代问题。后来实在没办法,我就让一个农户把他家的合同交了上来。我当时想,完了!”
他没想到,两三天之后他就被放了出来。
“几天之后领导再找我谈话,表情明显不同了。原来就是那几天,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了,全国从上到下都开始学习会议精神,我搞包产到户成了先进。” 公社党委书记郑喜贵还把交上来的“秘密合同”贴了出来,作为典型让干部们学习。县里发了红头文件,让孙炳新到兄弟公社作报告。当时的闻喜县委书记张世贤握着孙炳新的手说,你们干得好,为全县联产承包带了个好头,县委支持你们!
“让农民吃饱饭,吃好饭,才是天大的事!”
1979年春,孙炳新把队里的土地全部都承包给了社员,还把牲口、农具也分了下去。南郭的其他两个生产队也仿效此法,全部分田包产到户。
然而,这种做法却没有得到当时山西省委的支持,支持搞包产到户的张世贤在省委会议上被点名批评。
1980年10月下旬,运城地委工作组到闻喜“纠偏”,要求各公社办学习班,批判并纠正南郭三队的做法。
“我就认准了包产到户,群众都支持搞这个,大伙儿能吃饱肚子啊!还有老乡说,孙队长你要是被抓进去了,我天天给你送饭!公社书记也说,上面没说你对,也没有说你不对,你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吧……这些话给了我很大安慰。”
1981年3月,山西省委书记霍士廉来到闻喜考察,肯定了南郭大队的做法,要求大力推广孙炳新的经验,继续完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
孙炳新继续担任生产队长,并在1982年至1984年间、在2003年至2005年两次担任南郭村的村委会主任。
如今的南郭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在1978年承包棉田的19户农民,现在年人均纯收入都超过5000元,其中还出现了百万元户。
回忆起往事,孙炳新十分淡然:“我就是一个生产队长,操心的事不过是怎么样才能让大家有饭吃,别的什么我都没想过。在农村,让农民吃饱饭,吃好饭,才是天大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