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3月1日起,该中心暂停办理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这样可间接打击外地来郑炒房者。
2008年,为了刺激楼市发展,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出台规定,无论是在郑州还是在省内其他地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在郑州市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同时,郑州市各县(市、区)之间也可以跨区域办理公积金贷款。
比方说,一位在信阳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郑州买了一套房子,只要在当地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在郑州都可以申请。“从今年3月1日开始,省内异地居民在郑州买房暂停申请公积金贷款。”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少省内异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达不到中心的受理要求,资信情况难以核查。为确保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因此,从2010年3月1日起,暂停办理省内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但3月1日前,已经申请办理贷款的,不影响贷款的发放。暂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在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郑州市区及所属县区购买住房时,仍可到房产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