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记者穆迪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公共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668.1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3671.1亿元,实际完成3763.9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10.5%,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增幅基本与GDP相适应。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70.6%,较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年初支出预算合计7369.8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9412.6亿元,实际完成922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增长12.3%,突破9000亿元大关,连续三年每年迈上一个千亿元台阶。
(2)省本级收支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80亿元,实际完成206.5亿元,为预算的114.7%,增长6.7%。支出预算为950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055.6亿元,实际完成99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1%,增长2.5%。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省级报省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还包括中央补助、市县上解、补助市县和上解中央等项目,即省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3919.2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569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216.9亿元,实际完成3828.2亿元,为预算的119%,增长52.5%。支出预算合计3332.8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165.3亿元,实际完成375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增长50.7%。增幅较高主要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
(2)省本级收支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94.1亿元,实际完成266.9亿元,为预算的137.5%,增长27.5%。支出预算为194.1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40.5亿元,实际完成23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33.2%。
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结转、补助市县等,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268.5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1024.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8.1亿元,实际完成16.9亿元,为预算的208.6%,下降50.8%。支出预算13.6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8.3亿元,实际完成1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下降23.1%。
(2)省本级收支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亿元,实际完成2.9亿元,为预算的59%,下降63.1%。主要原因是去年省属企业面临较大压力,资金面较为紧张,年终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较晚,3.9亿元今年入库。支出预算7.7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1.7亿元,实际完成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下降2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802.1亿元,实际完成3254.2亿元,为预算的116.1%。支出年初预算2693.4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049.8亿元,实际完成304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年度收支结余20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93.2亿元。
(2)省本级收支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166.8亿元,实际完成1370.8亿元,为预算的117.5%。支出年初预算1233.8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329.5亿元,实际完成132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年度收支结余5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32.2亿元。
(二)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省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828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35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31.8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16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3.6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71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8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38.2亿元。
截至2018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654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62.2亿元,专项债务2479.1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31.5亿元,专项债务145.5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566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30.7亿元,专项债务2333.6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2018年,全省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08.7亿元(还本320亿元,付息188.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370亿元(还本245.9亿元,付息124.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38.7亿元(还本74.1亿元,付息64.6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办理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定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开展隐性债务摸底调查工作,通过“一个县一个县审计”“一笔债一笔债核实”“一个包一个包打开”,基本摸清了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和风险状况。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在全国率先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32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制定全省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为今后河南省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打下好的基础。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和PPP项目摸底核查工作,及时消除和整改了一批风险隐患。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在严堵违规举债“暗道”的同时,着力拓宽规范举债的“明渠”,累计发行政府债券1325.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15.2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规范举债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着力推进精准脱贫。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78.5亿元,增长23.4%;指导市县统筹整合资金256亿元,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实施。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财政倾斜力度,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步伐。综合运用贴息、奖补、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向99.2万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69.6亿元,新增贷款额居全国第一。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增加门诊慢性病病种和重特大疾病病种,提高报销比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促进了扶贫项目与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实施进度与扶贫资金支付进度高效匹配,财政部在我省召开全国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做法。我省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评为A类等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1亿元。
着力支持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358.5亿元,增长48.3%,较好地支持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税收调控作用,2018年以来,全省环境保护税申报数额14.65亿元,依法减免税款4.5亿元,少排污少缴税激励效应初步显现,企业节能减排动力明显增加。经过精心准备、积极争取,太行山南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进入国家试点,洛阳等4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信阳、开封2个城市纳入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期内累计可获得152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奖补资金96.9亿元,安排5000万元推进“双替代”工程实施,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09亿元,同比增长17.8%。筹措资金28.4亿元,支持国土绿化、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建设。
2.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财政政策和资金,聚焦支持我省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统筹财政资金14.8亿元,推进12个产业加快发展。制订出台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10条财税政策,推进建筑行业加快发展。安排5亿元支持全省国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安排1.6亿元支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安排11亿元支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实施奖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债转股基金560亿元,置换省属国有企业债务166亿元,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安排财政资金5.5亿元,其中引导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省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旅游业、文化产业、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和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加快发展。
支持创新引领发展。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省科技支出156.4亿元,增长13.4%。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带动郑洛新三市投入17.2亿元,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统筹资金3亿元,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引导机制,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带动企业研发投入142.4亿元。积极开展“科技保”“科技贷”业务,建立企业专利贷款分档补助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超过14亿元支持科技研发。筹措资金5.25亿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基础前沿研究类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和突破。经过积极争取,我省郑州等4个高新区获批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把实体经济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出台9类40条支持加快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财税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减税降费480亿元左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为330家小微企业贷款9.6亿元;安排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10.6亿元,带动市县设立规模为73.1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省级16支政府投资基金2018年以来新增投资114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省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
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把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安排自贸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2亿元,推进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平台。统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实施外贸高成长企业培育工程。省市新增资金2亿元,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2亿元,支持郑州机场完善国际客货运航线网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郑州机场国际航运枢纽地位。省级安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资金5亿元,提升航空港对外开放门户功能。
3.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围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协调发展。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统筹财政资金353.6亿元,积极支持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内河航运、场站、新郑国际机场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我省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优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资金筹措方案,支持我省实施十项重大水利工程。筹措安排基建资金238.6亿元,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5.8亿元,引导市县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规范高效推广应用PPP模式,较好地发挥了PPP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入库项目1042个、总投资13074亿元,我省入选全国示范项目落地数量及获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均居全国第一,由于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我省郑州市、固始县2018年5月初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
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的意见,初步形成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N”财政政策体系构架,夯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基础。全省农林水支出964.3亿元,增长5.2%,有力助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125.5亿元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农民科学耕作,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统筹资金44.7亿元,以“四优四化”为主线,加大对十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等支农重点工作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稳定高效发展。研究制定粮食收购信贷信用保证基金实施方案,拓宽粮食收购渠道。安排财政资金9亿元,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5亿元,充分发挥保险政策作用,积极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切实提高农业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7项试点在我省落地实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6.4亿元,农村改厕资金3亿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712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2%,其中落实重点民生实事资金1023.6亿元,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8亿元,增长12.6%。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0.7亿元,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保障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加快运作,投资金额48.6亿元,支持18家企业发展。安排贴息资金9亿元,引导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有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就业。省级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制度,均衡我省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提高135元、132元;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18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12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669.2亿元,增长11.8%。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学前教育生均综合财政拨款制度,引导市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筹措下达71亿元,深入实施“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属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实施本科高校分类支持办法。支持实施布局调整,推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研究确定“十三五”筹资方案,当年统筹10.9亿元,建立配套管理制度,保障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在支持“双一流”建设的同时,确保其他高校财政投入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筹措拨付资金12.3亿元,继续深入实施协同创新、转型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等专项计划工程,促进高校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经济社会服务能力。研究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全省卫生事业支出937.3亿元,增长12%。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60元提高到86元。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我省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筹措资金8.2亿元,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和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369”人才工程实施。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全省文化支出40.2亿元,增长15.2%。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活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安排洛阳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基金3亿元,支持其加强文物遗址保护开发及传承利用。
强化住房保障建设。安排资金143.17亿元,同比增长33.34%,重点用于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保障房资金管理,建立资金动态监控等五项机制,资金使用效益大幅提升。安排财政资金9.8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8.6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有效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统筹资金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库款调度、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研究提出十条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市县积极落实“三保”支出。足额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宗教问题综合治理顺利开展。积极支持“雪亮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5.深化落实,聚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把抓改革强管理作为提升财政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列入省委深改组的21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2018年5月,我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6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县级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启动实施财政中期规划改革,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覆盖,预算编制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显著提升。完成信息化建设等标准制定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水平。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市县,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5.1亿元,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018年专项资金数量压缩到110项,比上年下降35.3%。全省评审项目6万余个,送审资金3830.2亿元,审减519.9亿元,平均审减率13.6%。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选取法律援助补助资金等5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将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17年决算草案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研究起草我省《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省级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配套办法,构建“1+6”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力争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梳理现行省以下各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悉心研究,反复测算,以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为突破口,研究制定省财政按市县财力状况分档分担资金的改革方案,打破固化多年的利益格局,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倾斜,为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体制保障。
稳步实施税制改革。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营改增试点、环保税、水资源税试点等改革顺利推进。把握税制改革方向,结合河南地方税种实情,深入开展地方税体系研究,从调整税制结构、培育地方税源、加强地方税权等方面研究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政策建议,为下一步解决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问题、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奠定基础。
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加强财政法治化建设,增补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修订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方法。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省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扎实推进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在实现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摸清全省国有资产底数,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自然资源在内的全省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积极实施综合治税,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实施标杆激励、注重督导考核,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国库现金管理和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招标办法,评分全部采用客观性指标,进一步提升公平性和公正性。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法治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约束不够有力;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市县政府债务较重,财政风险较大;四是个别市县财政运行困难,“三保”支出压力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打好“四张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市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打好“四张牌”,实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一)2019年主要支出政策
1.严格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健全抵扣链条,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明显降低增值税税负。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负担。继续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降低社保费名义费率。
2.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稳妥有序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如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将脱贫攻坚投入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省级安排资金36.2亿元,力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超过250亿元,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我省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足额安排小额扶贫信贷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金,促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级安排资金47.7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环境保护专项、森林河南生态建设奖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湿地保护等资金积极支持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四大行动”,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省级安排资金50.4亿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打好“四张牌”,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手段,推进智能制造、现代物流、新型材料等12个重点产业转型发展。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财税政策,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做好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奖励政策,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明显的担保机构予以奖补,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4.积极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省级安排资金345.7亿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使用省级新增债券资金,全力支持铁路、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干线、高速等公路建设,巩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积极支持十大水利工程、省科技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省级继续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引导各市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范有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充分发挥PPP对补短板、稳投资以及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的独特作用。
5.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省级安排资金55.1亿元,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以“自创区”“自贸区”等创新开放载体建设为抓手,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企业研发补助政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等“四个一批”建设,激活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集中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整合设立中原院士基金,支持引进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打造“双创”升级版。积极发挥省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作用,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示范区科技型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支持实施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6.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积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级安排资金130.7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田园综合体试点,探索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有效途径,促进基层治理完善。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开展“四优四化”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以粮改饲、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等支农重点项目为抓手,支持十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四水同治”,统筹安排水利改革发展资金,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支持做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7.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省级安排资金781.9亿元,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认真做好重点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加快建设,加大对其他高校的投入力度,引导各个高校分层次、分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动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连片特困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在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中单列资金,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支持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第二期财政出资,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基金规模;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等标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经费,切实保障和维护军人及家庭权益,提高民兵训练误工补贴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计生特别扶助等标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专项债券推进六大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整合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文物保护专项,支持开展文物安全基础保障三年行动计划。
8.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把钱花在刀刃上。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二)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7.4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券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4334.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8361.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9.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82.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361.7亿元。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29.6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9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572.7亿元(返还性收入405.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1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26.9亿元;一般债券收入28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亿元,比2018年减少16.5亿元,主要是2018年非税收入一次性入库因素较多。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88亿元,增长5.7%。其中:增值税35.4亿元,增长7.9%,主要是实施支持卷烟业转型升级政策,预计增加烟草行业增值税1.8亿元;企业所得税44.3亿元,增长1.2%;资源税5.4亿元,增长33.1%,主要是水资源税自2017年12月1日开征并实行按季度征收,2018年一季度实际入库仅为上年12月份收入,考虑2019年征收期限变化预计增加水资源税1.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6亿元;环境保护税2.4亿元。
非税收入102亿元,下降17.2%。其中:专项收入51.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6.8亿元;罚没收入2.1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1亿元,下降29.9%,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收入较多;其他收入1.3亿元。
支出安排。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529.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06亿元(财力安排支出990亿元,一般债券支出11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083.3亿元(返还性支出30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1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62.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本级使用(含待分配)91.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82.2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67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990亿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4.2%。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40.6亿元,占24.3%;项目支出749.4亿元,占7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40.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结转、专项债券收入等757.4亿元,收入总计4397.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04.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193.7亿元,支出总计4397.8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47.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12.9亿元,上年超收结转41.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4.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6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47.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22.5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本级使用(含待分配)4.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9.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297.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7.4亿元,收入总计26.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2.4亿元,支出总计26.9亿元。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根据省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9亿元,上年结转0.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5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剩余7.5亿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性支出、政策性补贴和资本金注入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45.2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59.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90.6亿元,当年结余25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47.8亿元。
(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561.9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3.4亿元;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501.1亿元,当年结余6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93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河南省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省收支预算是预期性的,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9年1月15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0.2亿元,主要是预拨省“两会”经费、安排春节慰问困难群体经费等。
为切实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近期财政部首次提前下达了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并要求编入预算,我省共6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9亿元。结合预算安排,省级留用18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5亿元;转贷市县46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7.5亿元。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快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研究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设立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继续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增强转移支付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税制改革进程,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促进全省各级财政更加均衡协调发展。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加快推进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我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过程全周期跟踪问效。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随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四)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政策、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和决策流程等。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分析有关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不做过高承诺,不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完善民生支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财政综合能力评估,及时纠正过度福利化、超财力安排的支出政策或项目。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以及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批复部门预算和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目。全面实施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
(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对应,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允许使用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建设。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研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原则,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七)支持和配合同级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须依法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