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我省多地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放区域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郑州市包括新郑、新密、登封、荥阳、巩义、中牟和上街的所有县城以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时段禁销、禁燃烟花爆竹。郑州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刘成俊:“今年禁放区域和2018年公布的禁放区域基本一样,今年我们把巩义市也包含在内。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孔明灯。”
郑州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部门开展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查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黑窝点;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从源头抓起,逐环节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刘成俊:“我们郑州市公安局110,24小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违规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公安机关核实后将给予举报人适时奖励。”
周口市近日也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工作方案。周口市中心城区的禁放区域包括:太清路以南,龙源路以东,武盛大道以西,宁洛高速以北。而各县(市、区、管委会、农场)的禁放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划定。
在商丘,“禁燃令”进入第三年,2019年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全市三区15个乡(镇)全部包含在内。市区环城高速以内所有自然村、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全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商丘市民朱敏:“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还是比较严重的,每年的像烟花爆竹的燃放,对包括火灾呀,会引发有潜在的一个危险。其实支持传统的风俗,并不一定要用烟花来呈现,每年十五的灯会呀,剪纸、窗花,这样的一个替代。”
春节期间,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如何处罚?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监护人是否担责呢?
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条,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郑州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刘成俊介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处罚:“对违规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从2017年1月1号起,在商丘市环城高速以内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据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站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负责人才振武介绍,自商丘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以来,春节商丘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春节期间因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PM10下降了26.8%,PM2.5下降了22.7%,综合指数下降了24.9%,禁放不禁放还是能够分析出来明显的效果的,从数字上体现出来。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各项污染指标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