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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台记者杨扬报道:
破产审判是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产业质量效益的重要法治途径。2018年,郑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1件,其中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69件。今年,郑州市破产案件有望集中管辖,案件审判效率将再次提升。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部分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的企业逐步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量大幅增加。2018年,郑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1件,同比增长89.3%,审结94件,同比增长422%。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
“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谈判,债权人有条件同意的情况下,对债务人的财产解除查封,那么这时候债务人的资产可以重新进入生产领域,这样就盘活了资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清偿,使职工重新获得劳动机会,也会社会创造了价值。”
以巩义市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河南恒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例,案件审理后,恒泰公司盘活土地47800多平方米、安置职工103人,化解债务4.6亿元。
目前,破产案件依然按照属地审理原则,而郑州只有中院、巩义法院、登封法院、新密法院设立了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儿,未来郑州的破产案件有望得到集中管辖。高志强:
“我们的破产案件分布是不均衡的,我们的破产审判力量分布是不均衡的,集中管辖是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挥我们破产审判的效率。”
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说,在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法院也会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分类施策:
“2018年,对69家僵尸企业,分类评估、分别处置,让无营业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市场出清,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