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限制

2019年02月27日 08:42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患者到基层医院就诊,会经常碰到无药可用的尴尬。为改善这种局面,省卫健委印发通知,将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限制,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比例,新规将于3月1号起执行。
       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我国新医改后推出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保障民众用药安全、减轻民众医药费用负担。按照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没有资格采购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这使基层医疗机构药物种类受到不小限制。驻马店开发区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天理:“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药品,且省补药品的比例不能超过30% ,由此造成基层医疗机构对疾病诊治能力的一定限制。"
       76岁的金山社区居民胡大军患糖尿病多年,阿卡波糖咀嚼片是常用药,但由于药品不属于卫生服务中心可采购的范畴,所以药品只能依靠在郑州的亲属购买,亲属刘女士:“她是二级糖尿病,咀嚼片得经常吃。一没有了我舅舅他们就去中心医院给她买,有时我姨她们从郑州买了给寄回来。”
       不仅是一些慢性病患者买药难,随着双向转诊不断推进,很多患者从大医院出院后想带着医院开具的非基药处方回到基层诊治,却在当地买不到药,只能辗转回到大医院治疗,这也限制了双向转诊的推进。业内专家孟先生:“基本药物虽说涵盖了大部分的类别的疾病,但是还有一些疾病没有涵盖,靠非基本药物弥补空缺,原来基本药物没有扩充之前,基层基本药物数量很小,不能报销,好多病号患者都挤到大城市就医。”
       为改善这种情况,河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公立医院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将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药的限制,建立各级医疗机构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基药制度执行初期允许增补部分非基药,同时《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不再执行。
   
       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限制,确实让部分患者看病更方便,但是面对利润相对更高的非基本药物,这会不会让看病贵的问题在基层再次凸显?
        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采购非基本药物,的确有利于提高基层治疗能力。但新规执行以后,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会不会重新遇到小病开贵药等问题也是不少群众的疑惑:“原来相当于基层只能用目录上的药品,现在基层可以有这种非基本药物,这种药利润高,看小病是不是会紧着非基本药物开。”
       而为了防止出现群众担心的这种情况,《通知》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比例作出了明确限制,基层医院采购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采购比例不低于50%,三级医院采购比例不低于30%;与基药同名药品,必须将基药的剂型、规格纳入采购目录,临床首选基药,并做好网上采购品种议价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应采尽采。业内专家孟先生:“如果不限制比例的话,非基本药物的利润空间大,基本药物是国家通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的,零差价的,所以如果不限制比例这一块,受利益的驱动会冲击基本药物这一块,让老百姓就医用药方方面面受到损失,经济上受损失了。”
       此外,对于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限制,驻马店开发区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天理建议:“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这一块,把放开这一块的药物列入门诊基本药物报销范围之内,就可以报销了,假如现在我们门诊上花100块钱可以给患者报60,如果它列入这种(医保)比例更好、更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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