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难企业自救郑州今后更专业 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19年05月07日 08:26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河南台记者杨扬
      为帮助困难企业自救和有序退出,5月6日上午,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这标志着郑州市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事务迈上新台阶。
      破产管理人是在破产案件中,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法院指定成立,并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
      据了解,在破产案件中,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而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私法上的事务,不宜由法院来处理,就亟需具备专业管理能力、立场公正的“第三方”破产管理人。
      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将协助做好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加快推动破产案件处理进程。通过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协调好政府、法院、重整企业的关系,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升郑州市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事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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