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两项防震减灾地方标准即将实施

2019年05月10日 16:40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河南台记者王艺枫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在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即将到来之际,《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和《中小学防震减灾示范学校评价规范》将于5月13日正式在我省实施。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将应急避难场所分为Ⅰ、Ⅱ、Ⅲ三类。可依托现有的公园、广场、体育场等室外空间和展览馆、校舍等室内公共场所建设相应类别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灾难发生时老百姓第一时间得到应急避难服务。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杨淼:

 “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最高、应急避难能力最强,要满足安置超过30天、最高避难人数9万人的条件,具备较完善的生活保障设施;Ⅱ类应急避难场所要满足最高避难人数2.3万人的条件,具备一定的生活保障设施;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为紧急避险避难场所,主要用于社区性临时避难,满足就地疏散避难的需要。”

《中小学防震减灾示范学校评价规范》在学校的组织管理、基础条件、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和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学校建成最安全、让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调研员裴宗厂:

 “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校内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内至少有一处与学校师生人数相匹配的避难避险场所,要利用科学教室等固定场所开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区域。”

这两个标准旨在通过建设功能完备的应急避难场所、强调校舍安全等“硬实力”的提升和更加注重师生防震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等“软实力”的强化,推动全社会做好日常的震灾预防工作。省地震局副局长王志铄:

 “将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规范,使其建成后能够真正发挥为居民提供紧急避险空间、保障安置居民基本生活等作用;将有利于全省中小学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和评价工作,切实增强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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