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记者张亦弛
向“摩的”说不!《郑州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近日发布,违反规定的“摩的”驾驶人,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摩的”经常出现在公交站、地铁口等交通拥堵、公共交通压力大的地方。拉客时,“摩的”总是一窝蜂似的聚集过来。郑州市民赵先生:
“很不安全,一说来个人了,争着往头里跑。”
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占道、抢道,“摩的”也给给城市交通安全增加了隐患。郑州交警三大队一中队郑斌:
“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首先这些车辆没有保险,受伤的乘客无法得到有效的理赔,乘客受伤的话,这些驾驶员有可能就会弃车逃逸。”
此次发布的《郑州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明确了对“摩的”的处罚。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机(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等被用来从事客运经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客运行为的查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草案)》中,还明确了对“黑出租”、网约车非法营运的处罚:驾驶机动车从事非法客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扣三个月至六个月,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郑州共有巡游出租车10908,巡游出租车司机25000多名。而与正规出租车争抢“业务”的,还有不计其数的“黑出租”。“黑出租”因为和正规出租车具有高度相仿性,一直困扰着出租车司机和乘客。郑州出租车司机王国顺:
“克隆太像了,出租车司机本身都很难辨认,跟真的就一模一样,半分之百都装有‘小老虎’,甚至看你好欺负的时候,10块钱的距离都敢要你100多。”
根据《郑州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一旦被发现“黑出租”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将被扣押车辆,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罚款;擅自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营运标识、设施设备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目前,郑州市已颁发网约车运输证19726个,网约驾驶员证18872个。《规定(草案)》明确,对于非法营运的网约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扣押车辆,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郑州交通委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李增辉: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乘客在出行期间,遇到非法营运车辆,可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