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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台记者杨扬:
因专利侵权北京一家种业公司被判赔偿河南企业4900多万元、洛阳杜康与陕西白水杜康商标之争画上句号、历史名人“范仲淹”竟被抢注成驾校商标……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河南新闻广播将推出系列我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报道,展现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成果。今天请听:《“范仲淹”被抢注成驾校商标,历史名人商标之争如何判?》:
“岳飞”被注册为汽车照明设备商标,“唐伯虎”被注册在含酒精饮料的商品上,“秦始皇”被注册为贵重金属、服装商品的商标……历史名人被抢注为商标的例子并不罕见,曾在南阳邓州任职过的北宋诗人“范仲淹”也曾在2012年被一家公司抢注成商标,用于机动车驾驶培训,2013年邓州市范仲淹公学获准筹设,因此,二者发生了有关“范仲淹”商标的争夺战。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州市范仲淹公学属于善意使用,不具有攀附权利人商誉的故意,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本案的意义在于,邓州市范仲淹公学以范仲淹名字命名,对于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范仲淹的“忧乐”思想、培养忧国精神有着积极的意义,属于对范仲淹名字的善意、合理使用。”
无独有偶,很多明星或知名地域的名字也曾被注册成商标,比如体育明星乔丹与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有关“乔丹”商标之争的官司打了十年,电影明星刘德华的名字也曾被注册为洗面奶、牙膏等商品的商标。有报道称有企业曾一年注册了5000多个商标。对此,刚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
“新修订的商标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从根源上、从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时候就不给注册,这样对这种恶意囤积商标或者是纯粹以炒卖、不以使用为目的这种行为的最大的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