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粒玉米种子 北京一家公司赔偿河南企业近5000万元

2019年04月26日 15:03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请戳音频~~

河南台记者杨扬: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来关注一起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因为一粒玉米种子,北京一家公司被判赔偿河南企业近五千万元。这起案件也入选了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

RAW8E99o..jpg.jpg              这起案件中,这个特别的玉米种子名叫“郑单958”,它是由母本“郑58”与父本“昌7-2”杂交而成的植物新品种种子,十几年来一直稳居我国玉米种植量的榜首。“郑单958”和“郑58”的植物新品种权人分别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但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销售这些玉米种子,于是被金博士公司告上法庭。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赵筝:
      “法院调查发现,2011年11月到2014年5月,北京德农在甘肃的武威和张掖等地,总共繁育的种子是53784.6吨,判令北京德农公司赔偿金博士公司是4952万元。”
       4900多万元的赔偿,在全国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是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而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是因为“郑单958”玉米杂交种是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种子第一大品牌,这起案件对保护我国民族农业具有重要意义,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
       “培育出来这个新品种‘郑单958’,它这个性能非常好,一个是产量高,第二个是抗病虫害,全国种植面积是最大的,大半个中国都种植这种玉米,所以说它对保护民族农业具有重要作用。”
       省高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赵筝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中另一个问题,“郑单958”和母本“郑58”的研发单位——省农科院与金博士公司都申请了“植物新品种权”,发生侵权纠纷后他们都可以依法维权,但“郑单958”的父本“昌7-2”的研发单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导致公司损失很大:
       “这个案件像‘昌7-2’的话,它本来是一个父本,你要是及时申请这个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话,那你获得的利益是非常大。其实国家法律既然赋予你这个权力,你需要申请,你自己不申请就视为你放弃,第一个你自己的投入无法得到回报,第二个他就没有去创造和创作的积极性了。”

·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