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措并举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 调整电价应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2019年06月04日 08:16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河南台记者朱圣宇
       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今年第二次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降低4.21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调整。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应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全部用于终端用户。制定和调整电力用户销售电价时,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应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供电企业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严格遵守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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