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明确非法拉客处罚标准,“黑出租”可罚3万

2019年08月29日 09:21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河南台记者潘语怡、实习记者曹洋

乘坐出租车时,有没有遇到颜色、外形和正规出租车相像的假出租?也许你还遇到过“摩的”、“黑出租”载客漫天要价等情形。8月27日,《郑州市城市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明确了各种非法拉客情形处罚标准,非法客运处罚将更严厉。
      每到出行高峰期,非正规出租车不打表和拼车现象时有发生。郑州市民陈女士:“我觉得要从大众的需求出发制定规则,政府在这里应该起到保护我们大众利益、安全方面,从这个角度出发。”
       此次公布的《郑州市城市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要求,除巡游出租汽车以外,禁止其他车辆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安装营运标识和设施,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部门最高可罚款3万元。
       郑州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地铁公交大队夏天介绍,医院、商业中心为非法客运的重点监督检查区域。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至六个月:“非法营运,我们把车辆进行暂扣,开具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决定书, 处罚是5千到3万。”
       机动车上路有要求,一些电动车、摩托车等特殊车辆上路也有“硬杠杠”。《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机(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若违反规定,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的出现是出租车运力的有效补充,便利了大家生活。但并不是所有辆车都能从事客运经营。《规定》提出,未经许可的网约车拉客,将面临扣车和罚款的处罚。
       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郑州交通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扣押车辆,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科长张自力介绍,郑州市区的网约车统一张贴有客运标志,没有张贴标志的网约车,不能上路营运,相关部门也会按照规定进行查处:“我们市区已经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才有资格申领网约车车贴。直接张贴在网约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下侧,在车内的二维码是一车一码,扫完之后相关信息都会有所体现,具有一键报警还有服务评价功能。”
       郑州市出租车协会副会长赵笑敏说,新规对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者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我们只有提升服务,让乘客、老百姓认可我们的服务,社会才会更和谐。”
       规定中还提到,以后将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处理,并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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