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借钱不还拒执行 搜查拘留没商量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赵举和  通讯员吴亚男

为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23日上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人身及家中进行搜查,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2013年5月至12月期间,杨某分两次向李某借款共计33万元。两笔借款均未约定还款期限,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杨某一直未还款。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将杨某、张某诉至焦作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杨某、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3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任亦飞依法向杨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还钱,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杨某、张某进行银行财产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无财产,随即又到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所,查封了张某名下房产商铺一套,张某得知后,向法院提供两位担保人名下两辆轿车作为等值担保财产,法院遂变更保全物标的物。此后,任法官多次与杨某联系沟通还款事宜,杨某一直以暂无工作收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1月23日上午,任法官将杨某传唤至法院,对其进行多番教育劝导,释法说理,分析利害关系,杨某依然不为所动,毫无还款意愿。下一步,法院将对查封的两辆轿车进行司法拍卖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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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
(责任编辑: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