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区法院为受伤民工讨回赔偿款14万元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赵举和   通讯员张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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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将14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农民工姬某手中。

2016年8月,姬某受雇与被告王某,在其公司安装吊挂门,由于脚手架倒塌致使姬某从上面摔倒地面受伤,经检查确诊为左侧尺骨桡关节脱位、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因病情严重,姬某经过两次手术才康复,先后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被告王某仅垫付2万元便不再支付。后来,姬某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2018年3月27日,解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姬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姬某伤残程度为八级。遂判决被告王某赔付姬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姬某于今年2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执行法官立刻展开行动: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财产账户,同时将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意识到自己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错误及其招致的法律后果,5月6日,王某主动缴纳了全部赔款。至此,该起纠纷得以解决。


文章关键词: 劳务纠纷,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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