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61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河南台记者吕超、通讯员张振宇

2019年1月1日至9月25日,驻马店市有61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其中42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9人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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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驻马店交警提醒:终生禁驾是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终生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已将终生禁驾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希望机动车驾驶人切实汲取交通违法教训,引以为戒,参与道路交通时严格依法交通,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文章关键词: 终生禁驾,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艾佳)